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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12 帝都冰火战报凑数更新,嗯嗯……
似乎没有勤奋的人,只好我来写个流水战报了…… 史塔克(白):dis510 葛雷乔伊(黑):syn 拜拉希恩(黄):Lean 兰尼斯特(红):pigrush的朋友(好像不混俺们这些论坛的,不知如何称呼) 提利尔(绿):俺 马泰尔(橘):霏君 起始:AGoT+ACoK,不过由于初次玩,只用了新地图和新卡牌,没加入海港、防御公事、攻城武器、一次性指令 六国乱局风云起,大军集结渡鸦鸣 (点击标题查看图片) 一开始六大家族各自备战,同时根据地理关系缔结了一些联盟:葛雷乔伊同兰尼斯特,拜拉希恩同马泰尔,史塔克偏向东部联盟,提利尔保持中立,但与马泰尔达成互不侵犯协定,双方平分南部土地。 雄鹿重回君临地,海怪再起反叛兵 经过连续两次征兵,各家军力达到顶峰,无主地也瓜分殆尽。南方四家仍在布局阶段,势力犬牙交错,局面十分紧张。其中拜拉希恩凭借海军优势,迅速占领君临重地,势头强劲。而葛雷乔伊家族迅速在Seagard一线登陆,首先拉开战争序幕,对北方史塔克家族进行骚扰,夺下Moat Calin。 北地冰狼终陨命,门阀自保野人兴 史塔克家由少狼主领兵,从临冬城南下,直扑Moat Calin。海怪在此地军力稍处劣势,但希恩·葛雷乔伊固守城池(特技:在防守城市和要塞时,力量+2,杀伤力+1),北军主力一战而溃,残兵退回临冬城。 与此同时蛮族四路大军进犯长城,守夜人告急求援。史塔克、拜拉希恩和提利尔各自提供了一笔援助物资,但另外三家完全没有理会!结果导致长城沦陷,生灵涂炭,各家损失兵马若干。(其实是刚刚经过“影响力竞标”,各家财力匮乏,海怪和马泰尔更是国库空虚。但兰尼斯特还有不少物资,却……) 葛雷乔伊凭借和兰尼斯特的盟约,几乎无视防御,全军趁势北上从海路直取黑城堡,同时以Moat Calin为跳板攻下军力大损的临冬城和白港。将史塔克家压缩在Karhold,并在下一回合歼灭。 玫瑰举兵破金狮,雄鹿攻下鹰巢城 在南方,兰尼斯特请提利尔家族进攻The Reach的马泰尔军,协助自己对抗拜拉希恩。但与此同时,提利尔与马泰尔两家进行密谈,后者答应将Starfall送于高庭,邀其加入鹿矛之盟,合围金狮。最终提利尔同意了南方同胞的请求,以两支骑兵闪击Searoad Marches。兰尼斯特派出提利昂(特技:对方支援战斗力减为0,并从场上移除一个支援或防御指示物),意图截断马提尔的海军支援。高庭将计就计,以少主维拉丝·提利尔(忽略对手的特殊能力,并为自己所用)迎战,大破敌军。战后提利尔与兰尼斯特家谈判,承诺不在Searoad驻军,以求暂时停战,同时从海路进犯Sunset Sea,意图遏制葛雷乔伊。 海怪进犯奔流城,宝冠雄鹿天下定 葛雷乔伊眼见同盟势微,判心再起,挥军夺其奔流城。但由于常年争战,军力疲敝,被拜拉希恩从海路突袭北地,白港失守。而马泰尔人又为史坦尼斯言语所诓,以新朝首相自居,主动让出The Reach(………………=_=),使宝冠雄鹿占有七城,大势底定。 战争虽然告一段落,但各大家族家族仍旧虎视耽耽。“我们不种地”的葛雷乔伊家族岂会停止侵略脚步;缔结和约的兰尼斯特和提利尔准备剑指何方;马泰尔人的野心难道只是首相之位? 大军集结,渡鸦翱翔,维斯特洛大陆暗流汹涌,等待着下一个霸主的诞生…… 感想:1、由于第一次玩规则不熟,犯了不少错误。本来史塔克不会那么快溃败的。另外,其实海怪攻下奔流城时就已经占据七城获胜了,胜利条件是“立即生效,而不需等到回合结束”。另外维斯特洛牌没洗开也是个问题,一开始连续两次征兵,后来n年征不出来…… 2、对于迅速强大的家族,其他人应该立即停止内斗,联手打压。这次拜拉希恩没怎么打仗就占据大片疆土,实在不该。 3、这是冰与火之歌,不能过于坚守联盟协定啊,同志们! 4、南方人口密度太大,城市又少,联合向北作战是正道。我在这一局后期的设想是,联合兰尼斯特进攻海怪,联合马泰尔进攻拜拉希恩。前者基本能够说通,后者…… July 03 冰火战棋入手!Pigrush同志发扬国际共产主义精神,从遥远的阿美利加运回大批人道救援物资,俺的冰火战棋也华丽入手了。
还没试玩,先放些图片以飨读者
图片1:基本包A Game of Throne+补充包A Clash of Kings外观
图片2:基本包内各部件
图片3:基本包开局形式,包括Stark、Baratheon、Lannister、Tyrell、Greyjoy 五个家族
图片4:增加补充包后的开局形式,注意最下方1/3地图已经重新划定,另外加入了圆形的港口标志,和Martell家族。
图片5:Westeros大陆战局鸟瞰图
喵的,谁能告诉我MSN的图片该如何排版啊! June 29 译事逸事尘元《在语词的密林里》里面写了很多有趣的语言现象,当然也说到了翻译问题
其中很推崇的语言学家赵元任翻译的《爱丽思漫游仙境》,里面有首诗是这样翻的
本来都是梦里游
梦里开心梦里愁
梦里岁月梦里流
顺着流水跟着过——
恋着斜阳看着落——
人生如梦真不错。
原文是
In a Wonderland they lie,
Dreaming as the days go by,
Dreaming as the summers die!
Ever drifting down the stream——
Lingering in the golden gleam——
Life, what is it but a dream?
尘元先生的评语是押韵,又不显得勉强,七言,又不拘于格律,很有味道
我觉得尾句“人生如梦真不错。”过于直白,有点压不住阵。但总得来说翻的确实很赞,尤其是“梦里岁月梦里流”、“恋着斜阳看着落”,颇显诗情。
但这种意译成分较大翻译法,却不知能否得到现今读者的认可了,呵呵。
---------闲聊分隔线----------
今天NBA选秀完毕,感觉火箭又在瞎搞了,yao还是转会算了,别再耽误青春…… June 19 追星记本着和中学女生、小资精英、工商业人士相同的心态,俺今天也追了把子星,目标:霍金,地点:人民大会堂,事件:弦论2006年国际会议之前的一个公开讲座。
起了个大早,但是还是未估到北师大到积水潭这一段有多么拥堵,最后看时间不多了,赶紧在西四下了726,打车过去,顺便又看了眼被称为帝都蛋蛋的国家大剧院,果然很蛋很怨……
到了地方,从sheepwhite老兄手里拿到票,过安检门入场。我的位子在二楼,放眼望去,差不多都是被大客车强迫运来的大中学生,和像俺这样的社会闲杂人等,另有几个貌似第三世界兄弟的存在,不知什么来头。
直接了当的说,英文讲座俺没就没打算听懂,纯为见偶像来的。另外这三场讲座基本也都是些基础知识,基本情况如下:
第一个上来讲了些弦理论基础,主讲人David Gross,小的我孤陋寡闻回来查了查才发现这大牛是04年炸药奖获得者。他讲的时候,坐我后面的两位老兄开始嘀咕,“这是不是霍金”,“没准”……我很汗,就搭了个茬“您瞧,他是站着的”……
第二位忘了叫啥,讲的黑洞等问题。强的是一上来先来了通中文,在David Gross一个多小时英文轰炸下沉沉欲睡的全场为之哗然,然而讲演还是英文,人们便继续睡了……此君的特点是幻灯片里画了很多有趣的小人,听sheepwhite说他本来是学东亚语言的,还在香港干过媒体,现在来搞理论物理,这真是TM的绝世超强!另外,他讲的时候,坐我前面的两个妙龄女生不知为何开始讨论尿毒症的问题,令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霍金最终登场,众多社会闲人和学生们开始拼命拍照(进场时明明不准带相机,这安检是怎么搞的……),主持人忙用英文、粤语和蹩脚普通话不断说“no flash, be gentleman”之类的话,还说了什么“我们在香港讲座时”如何如何,估计气得不轻。大概过了五分多种,骚乱终于平息,霍金开讲宇宙起源,这个很赞的是,因为他是提前做出幻灯,合成语音,没有现场发挥地成分,所以有外挂中文字幕。但可恨的是,俺在二楼便看不清。堂堂人民大会堂,只有两个巴掌大小的投影仪,这像什么话!好歹来个电视墙啊!
总的来说,牛人很牛,现场很乱,设备很差,俺听力很烂……以上。
另,天涯有霍金在香港大学的演讲全文,就我听的部分来看,应该是一样的。
June 06 兽之印记嗯,今天这日子口不错,那么重新开张
我现在对日期没啥感觉,所以下午有个朋友说起来的时候,才突然想起今天是06年6月6日,很特别。
第一感觉就是大凶啊。不过就记得是兽的数目,具体怎么凶忘记了。查了一下,大致如此:
启示录13:1-16-18:“他又叫众人、无论大小贫富、自主的为奴的、都在右手上、或是在额上、受一个印记。除了那受印记、有了兽名、或有兽名数目的、都不得作买卖。在这里有智慧。凡有聪明的、可以算计兽的数目.因为这是人的数目、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。”
另外因为圣经中7是完美数字(比如上帝用了7天创造世界),所以6被视作极度缺憾。777象征上帝,而666则是充满缺憾的人,或者反基督。
所以666这个数字在西方地位基本和13差不多。
另有些有趣的记载
1、1467年,阿方索.德.斯皮纳认为当时的魔鬼总数为133316666名
一百年以后,也就是16世纪中叶,约翰.韦耶尔认为魔鬼的数字没有那么多,魔鬼共有666群,每群6666个魔鬼,由66位魔王统治,共有44435622名。
据有关记载,魔鬼数目最鼎盛的15世纪,达到1.3亿时,天使的数目是整整4亿!(以上资料来自女王)
2、有人认为“666”是破解名字的密码(即圣经密码)。最广为人知的方法是A=100、B=101,如此类推。希特勒的名字"HITLER"加起来就等于666。还有种方法破译出来说666代表残暴罗马皇帝尼禄·凯撒。还有说是教宗的。当然这些东西感觉就跟达文西密码差不多,基本就是扯淡……
不过今天应该怎么算是我的好日子,Devil's day吗,庆祝一下!
============我是闲聊分隔线=============
近期推荐
书籍:The rule of four (Love something can love you back)
电影:金牌制作人 (金发碧眼党卫军服皮鞭美女最高!)
连续剧:豪斯医生 (第二季已经完了,第三季要等到10月,人生好空虚……)
漫画: V for Vendetta (Alan Moore就是神)
短片:巴士阿叔(力荐)
另外香水兄说起的三里屯Bookworm书吧,号称存有大量外版图书,可以外借,似乎值得一看。
msnspace越来越难用了,干脆改天也搬家去sina算鸟……
February 13 Mirrormask对于喜欢《sandman》等一票漫画的人来说,Neil Gaiman编剧,Dave McKean导演的片子就不能不看。不过我一开始对这片子并没太大期望,毕竟是小成本二线片(一共才400万美刀,还赶上美元贬值),看tailer风格诡异,也不是讨大众喜欢的类型。 但今日一看,大呼过瘾,感觉颇有爱丽思梦游仙境的范儿。画面是非常标准的McKean风格,支棱八翘、离了歪斜的字体和图形,昏黄的底色,有点老电影似的忽明忽暗,色彩丰富漂亮;就跟《墙中狼》或者《我用老爹换金鱼》的调子一模一样。而故事则完全是Neil Gaiman的韵味,朦胧的感觉,充满隐谕的叙事,有趣的角色,还有可爱的台词(这片定位是儿童片,所以更是如此)。 故事简单,就是个讲叛逆期的小孩和她父母的故事。英国女孩Helena很有才华,喜欢画画(一看便之,那些画多半都是出自McKean之手……)。她父母是做巡游马戏团生意的,Helena一直希望逃离能够马戏班的生活,过上“real life”,结果和母亲吵了一架。当晚母亲突发急病,Helena深为自责。母亲做手术的前一天,她做了个梦,进入了一个魔幻般的世界。这里有光与暗两个国家,光女王昏迷不醒,暗影逐渐吞噬王国,只有MirrorMask能够拯救这个世界。 情节隐喻颇多,不过很好懂(毕竟是儿童片吗),所以俺也不丢人做什么分析了,直接看就得。虽然调子有点暗,但是很多段落都十分有趣,透着幽默可爱。图书馆啊、斯芬克斯和谜题啊、智慧勇敢的《A Really Useful Book》啊,男主角和他那个闹脾气飞走的Tower啊,等等等等。 另外影片的配乐也特别棒,跟故事很合拍,里面有个插曲《Close to you》好听得要死。画面是一群机关人唱着歌跳着舞给Helena梳妆打扮,俺看完片子后,又重温了好几遍。 俺也不多说,省得spoil,反正NG的fans绝对不要错过。 另外看了个访谈,据说有好几部NG片子(改变他的小说,或是他写的)都在搞,如果真的都能做出来,到07年会有五部之多。其中一个是改编《贝奥武甫》,《Coraline》也在做,Sandman似乎遇到点困难…… ××××××××××俺是闲谈分隔线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 这回的年过得不错,终于可以放炮了,大年夜里噼里啪啦的很是过瘾,这才算有年味啊。 前两天和一个朋友去吃了丰年灌肠,算是名不虚传。味道的好和店面的破都很符合俺的要求。之后又去旁边吃了爆肚和一些旁的小吃,过瘾得很。我决定日后外地朋友来了,就到这附近转一圈吃小吃,然后上天桥乐听郭德纲的相声去~ ××××××××××俺是读书分隔线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 补充一下这段时间看的书 02 《战争风云》 03 《战争与回忆》 04 《江湖丛谈》 E01 Amtrak Wars 01-Cloud Warrior E02 Newton's Cannon 书都不错,前两个是老书了,以一个家庭的角度写二战的。后面这本是连阔如写的,写尽了当年的江湖掌故,各个行当各种术语,介绍了风马燕雀四大门,还有近皮彩挂评团调柳八小门,再加上骗术门、穷家门的规矩、人物,以及做买卖(和骗人)的方式,特有意思。后面两本英文的先不多说了,呵呵。 January 21 01 《光明王》01是表示今年第一本书,方便记录,年底好检查有没有达到目标 XD ~~~~~~~~~~~~~~~~我是正题分隔线~~~~~~~~~~~~~~~~~ 书归正传,过了新年就把《光明王》看了,没得说,就是赞。文笔好,有意境,场面精彩,人物生动。而且看来我还是很喜欢这种人格高大,悲天悯人的主角的。想想这是六十年代的作品,真的很不简单。顺便再赞一下翻译,值得学习。 各路评论已经很多了,我也懒得再写。不如说说杂志里的评论。马骁那篇,应景的宣传文而已,没啥好说的。 大刘那个玄玄虚虚的说了很多,但感觉都不在电子上。更莫名其妙的是搞出古典神性和技术神性两个概念来。然后自说自话,弄个结论:技术神性比古典神性厉害得多。 这个论点和他上文的叙述前后矛盾就不提了。再看论据“传统神话的世界半径一般都小于月球轨道,技术神性却可能越过200亿光年”,也是不堪一击。反正这段评论,很容易让我联想到小学生关于“我爸爸比你爸爸高,就是比你爸爸厉害”这种传统论辩。让人感觉就是想说技术比神话强,科幻比奇幻强,却又不好明说,酸味十足啊。 星河写的还是不错,泽拉兹尼的生平基本都介绍清出了。有些观点挺好玩的。而最后说到为何科幻奇幻此消彼涨的缘由时,也算说得中肯。算是三篇评论里最值得看看的吧。 不过这期杂志的编排确实让人诟病,一上来先来俩剧透,幸亏我反应快,利马翻过去了。 ~~~~~~~~~~~~~~我是闲聊分隔线~~~~~~~~~~~~~~~~~ 顺便一提,NG的Anansi Boys要引进了,拍手称快!但我没能机及时出手捞到翻译权, 顺便再提,House重新开播了,乌拉!S2 EP10,House的死缠烂打终于有回报了,不过吗…… 顺便三提,我只剩66KG了!可恶!可恼!可恨! 最后补提,OG这个游戏真的满好玩的 January 13 绿字的研究 by Neil Gaiman
按说这东西俺本不方便贴,但俺今天发现早就有人扫了发到网上,那么自家留一份也不算啥了吧,就当转贴吧,小明同学不要怪俺阿 XD 另外看故事时,请先不要看注释,不然就不好玩了
一 新朋友
在刚刚结束的欧洲大巡演中,海滨剧团曾在诸国君王御前献艺。喜剧与悲剧的融合,华美而生动的表演,为他们赢得了来自皇室的掌声与喝彩。如今,这家享誉欧洲的剧团终于来到德鲁里街皇家宫廷剧院。他们将于四月在此举办一场短期演出,剧目包括《我一模一样的兄弟汤姆!》、《卖紫罗兰的小女孩》和《古圣降临[i]》(一出恢弘壮美的史诗剧);全本大戏!门票现已开始出售!
我相信,它无比巨大。是潜藏于万物之下的庞然大物,是幽深黑暗的梦魇。 这只是我的胡思乱想,形诸文字后便荒唐可笑了。请原谅,我不是个长于文字之人。 那时我在寻找住所,正是这个原因让我遇到了他。我需要找个人来分摊房租,所以一个我们共同的熟人把他介绍给了我。在圣巴特医院的化验室里,我们刚一见面,他就对我说:“看得出来,您在阿富汗待过[ii]。”这句话让我目瞪口呆。 “太神奇了。”我说。 “不算什么。”这个穿着试验室白色长袍的怪人说道,他后来成了我的朋友。“从您端着手臂的姿势,我能看出您曾经受过伤,而且是非常特别的伤。另外,您肤色黝黑,又是一副军人作派。考虑到您肩膀的特别伤势和阿富汗穴居人的传统,在帝国的广大领地中,很少有其他什么地方会令一名军人饱受日晒和折磨之苦。” 当然了,这么一说,事情真是简单得出奇。不过,无论什么事,说穿了都非常简单。我当时晒得皮肤黝黑,另外,如他所说,我确实受尽折磨。 在阿富汗,无论是神还是人,都那么残暴野蛮,无意于服从来自伦敦或柏林,哪怕是莫斯科的统治,也不准备接受教化。我被派到那些群山之中,隶属于第__兵团。在山地丘陵的战斗中,我们足以与阿富汗人抗衡。但当战火烧到洞穴和黑暗之中时,我们就发现这个世界已经超出常轨,让人不知所措,无力可施。 我永远不会忘记地下湖那镜子般的水面,更不会忘记那从水中钻出的东西。它的眼睛开合不断,低鸣随之响起。这嗡嗡声盘旋而上,仿佛有一大群苍蝇——比整个世界还大。 能幸存下来真是个奇迹,但我确实做到了。之后,我带着支离破碎的神经回到英国;可我的肩膀上被水蛭似的东西叮咬过的地方,却留下了永久的烙印,皮肤萎缩,如雾色般死白。我曾是个神枪手,但如今却一无所有,惟有对地下世界刻骨铭心的恐惧还萦绕不去。这恐惧令人焦躁狂乱,让我宁愿从退伍金中拿出六便士去坐出租马车,也不愿花一便士搭乘地铁。 尽管如此,伦敦的迷雾与黑暗仍旧接纳了我,抚慰着我。因为在夜里尖叫,我被第一家公寓扫地出门。我曾在阿富汗待过,但今生今世再不愿重返斯地。 “我晚上会尖叫。”我告诉他。 “有人说我会打鼾,”他说,“另外我起居没有规律,还经常用壁炉架做打靶练习。我还需要起居室来约见客户。我很自私,注重个人空间,还容易感到无聊。你觉得这成问题吗?” 我微笑着,摇了摇头,伸出手。我们握了一下。 他为我们找的房子在贝克街,对两个单身汉来说绰绰有余。我心中时常被我这个朋友对于隐私的要求所困扰,也尽力避免自己不去询问他到底以何为生。但仍有很多事一直刺激着我的好奇心。他有不少客人,来访不分早晚。遇到这种情况,我都会离开客厅回到自己的卧房,心里不断琢磨着他们和我朋友到底有什么共同点:单眼浑浊、面无血色的妇人;像是旅行推销员的矮小男子;穿着天鹅绒上衣、身体健壮的纨绔子弟,等等等等。有些时常造访,更多的则只来一次,和他谈上一会儿,便离开这里,走时神色困窘或是心满意足。 他对我来说,真是神秘莫测。 一日清晨,我们正在共享房东太太烹制的美妙早餐,我的朋友突然摇铃把她叫了来。“马上会有位绅士造访,大概四分钟后,”他说,“请再布置一套餐具吧。” “没问题,”她说,“我会在烤炉里多加一些香肠。” 接着,我的朋友又开始读他的晨报。我等待他向我解释,心里逐渐不耐烦起来。最后,我再也忍不住了。“我不明白。你怎么知道四分钟后会有一位客人?我没看到有电报,或是口信之类的东西。” 他微微一笑。“你没听到几分钟前一辆四轮马车驶过时的咔嗒声吗?它经过我们门前时慢了下来——很明显车夫是在查看门牌——接着就加速驶向玛丽莱博恩路。在那里有很多去火车站和腊像馆的客人,四轮马车和出租车拥挤混乱。这种嘈杂正是任何一个希望不被注意的人所需要的。从那里步行过来需要四分钟……” 他看了看怀表,此时我听到外面的楼梯传来一阵脚步声。 “进来,莱斯特雷德,”他冲外面喊道,“门没上锁,你的香肠马上就可以从烤炉里取出来了。” 这位被称作莱斯特雷德的人推开门走了进来,接着轻轻地把门关在身后。“我不该这么做,”他说,“不过说实话,我今天一早还真没找到机会吃点儿东西。现在我相信自己绝对可以应付那些香肠。”他是个矮小的男人,我曾经见过几次,举止做派像个旅行推销员,作些廉价小玩意儿或者独门偏方的买卖。 我的朋友等房东太太离开房间,便对他说:“很显然,我看这次的案子一定事关国体。” “我的星辰啊[iii],”莱斯特雷德面色苍白地说,“现在肯定还没有流言传出来。快告诉我没这回事吧!”说完,他就开始进攻盘子上堆得满满的香肠、腌鱼片、鸡蛋葱豆饭和烤面包。但我看得出,他的双手在颤抖,微微地,颤抖。 “当然没有,”我的朋友说,“你来过那么多次,我自然记得你那四轮马车的轮子发出的吱嘎声:比高音C还尖的G调颤音。而且,如果苏格兰场[iv]的莱斯特雷德警长不能公开造访伦敦惟一的咨询侦探——尽管你还是来了,还没吃早饭——那么我想这不会是什么普通案件。由此可见,它涉及到在我们之上的那些人物,必定事关国体。” 莱斯特雷德用手帕从下巴上擦掉蛋黄。我仔细观察着他。这个人和我印象里的警长全然不同,不过话说回来,我的朋友也一点儿不像我印象中的咨询侦探——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。 “也许我们该私下谈谈。”莱斯特雷德扫了我一眼说道。 我的朋友像顽童一样笑了起来。“胡说,”他说道,“一人不及二人智。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就等于告诉两个人。” “如果我妨碍……”我粗声说道,但他立即示意我安静坐好。 莱斯特雷德耸了耸肩。“对我而言,都一样,”他顿了一下继续说,“如果你能解决这个案子,我就能保住饭碗。如果你也不能,那我就只有等着被开除。你只管用你的方法,这就是我要说的。事情不可能更糟了。” “历史教给我们的知识之一,就是任何事都能变得更糟。”我的朋友说,“我们什么时候去岸沟区?” 莱斯特雷德扔下叉子。“这太可恶了!”他喊着,“你什么都知道了,却还这样消遣我!你应该感到耻……” “没人对我说过这件事。但如果一名警长走进我的客厅,他靴子和裤腿上粘了些特殊的深黄色泥渍,而且还没有干,那么,我想请您原谅我就此推断,他刚去过岸沟区霍布斯街的那些寓所。在整个伦敦,只有那里能找到这种颜色特殊的黏土。” 莱斯特雷德神色尴尬起来。“听你这么推理,”他说,“这似乎很容易看出。” 我的朋友把餐盘推开。“当然如此。”他略显烦躁地说。 我们坐着一辆出租车驶向伦敦东区。莱斯特雷德警长已经去玛丽莱博恩路找他的马车,所以这时只有我们两人独处。 “那么,你真的是一名咨询侦探?”我问道。 “伦敦惟一的咨询侦探,也可能是世界上惟一的,”我的朋友说,“我不会自己接案子,只是提供咨询。别人带着困扰来找我,他们详细描述案件,而有时,我会解决它们。” “那些来找你的人……” “主要是官方警探,也有些人自己就是私家侦探,没错。” 这是个晴朗舒适的早晨,但我们却在圣贾尔斯的贫民窟边缘颠簸行进。这里是凶徒和窃贼的聚集地,它在伦敦的地位,就像是漂亮的卖花姑娘脸上的一颗毒瘤。日光钻进马车车厢,投下微弱黯淡的光晕。 “你确定可以让我同行吗?” 我的朋友目不转睛地盯着我。“我有种感觉,”他说,“觉得我们注定要在一起。我们曾经奋力勇斗,肩并肩,手挽手,在过去或是将来。这种感觉我也说不清。我是个理性的人,但也知道一个好同伴的价值。自与你相识的那一刻起,我就相信你,一如相信我自己。我希望你能一起去。”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,嘟囔着一些不知所云的话。自我从阿富汗回来以后,第一次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有价值的。
二 房间
维克托的“活力”!最新电流疗法!你的四肢和那话儿是否缺乏活力?你是否会带着妒意追忆往昔?肉体的欢愉是否已被你埋葬、遗忘?维克托的“活力”将把生命带回早已失去它的地方;即使最老的老战马也能再次变成骄傲的牡马!将生命带给死亡:古老的家庭秘方和最尖端的现代科技相融合。若想获取维克托“活力”的功效证明文件,请致信V·冯·F[v]公司,伦敦切普街,1B号。
那是岸沟区的一栋廉价公寓。一名警员站在前门。莱斯特雷德叫了一声他的名字,算是致意,接着便催促我们进去。我正要往里走,却发现我的朋友在阶梯上蹲了下去。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放大镜,仔细检查着熟铁刮泥器上的泥土,还用食指戳了戳。等他觉得满意之后才随我们走进房子。 我们上了楼。我很容易就看出是哪个房间发生了罪案,因为那扇门两旁各站着一个魁梧的警员。 莱斯特雷德冲这两人点了点头,他们就退到一边,让我们走了进去。 正如之前所说,我不是个职业作家,所以在描述这个场景时我感到左右为难,深知自己的语言不可能做到客观翔实。但我仍要开始这段叙述,而且恐怕还必须把它写完。这桩命案就发生在这间小小的卧室中。尸体,其实只是身体剩下的部分,就在这里,倒在地板上。我看到了它,但一开始——不知该怎么说——我没能看清它。我所见到的是从死者喉咙和胸口汩汩而出、四处喷溅的血迹:颜色从胆汁色到草绿色。它浸透了破旧的地毯,也溅污了墙纸。那个瞬间,我仿佛看到地狱艺术家创作的一副绿色的画卷。 犹如百年之久的那一瞬过去后,我低头看着尸体,试图搞清这惨象的意味何在。死者就像屠夫案板上的兔子一样被剖了开来。我摘下帽子,我的朋友也这样做了。 然后,他单膝跪下检视尸体,观察那些割伤和砍伤。接着,他拿出放大镜,走到墙边,检查那一团团干涸的脓水。 “我们已经检查过了。”莱斯特雷德警长说。 “真的?”我的朋友说,“那你对这个有什么见解?我想这是个单词。” 莱斯特雷德走到我朋友站立的地方,抬头看去。他头上不远,有一个单词;在褪色的淡黄壁纸上,用绿色的鲜血写就,都是大写字母。“Rache……?”莱斯特雷德把它拼读了出来,“很明显,他想写Rachel——雷切尔,但是没能写完。所以——我们要找的是个女人……” 我的朋友一言不发。他走回尸体旁边,拾起他的手。一只,然后是另一只。所有指尖都没有血水的痕迹。“我想我们已经知道这个单词并非出自这位尊贵的皇室成员……” “你中了什么邪,竟然说……” “我亲爱的莱斯特雷德。请把我看作有脑子的人好吗?这尸体显然并非凡人——他血液的颜色,肢体的数量,眼睛,以及脸的位置,这些都是皇室血统的明证。我可以打赌猜他是某位王位继承人,也许——哦不,应该是第二继承人——在一个日耳曼公国。” “这真是令人惊讶。”莱斯特雷德犹豫了一下,继续说,“这是波希米亚的弗朗兹·德拉戈王子。他是作为维多利亚女王陛下尊贵的客人来到不列颠的。到这里度假,换换空气……” “你的意思是,他是冲着戏剧、妓女和赌桌来的。” “随你怎么说。”莱斯特雷德看起来精疲力尽,“无论如何,你让我们找到了一条很好的线索,一个叫雷切尔的女人,虽然我肯定靠我们自已也能把她找到。” “毫无疑问。”我的朋友说。 他继续检视着房间,时不时尖刻地讥讽那些警察几句,责怪他们的靴子把脚印搞得乱七八糟,还随意挪动物品,给任何想要重现昨晚罪案现场的人制造麻烦。 不过,他似乎对门后发现的一小块泥印很感兴趣。 另外,在壁炉旁他还找到了一些看上去像是泥垢或者灰烬的东西。 “你看到这个了吗?”他问莱斯特雷德。 “女王陛下的警探,”莱斯特雷德回答道,“不会因为壁炉旁的灰就兴奋起来。那就是炉灰该在的地方。”接着他吃吃地笑了起来。 我的朋友捏起一点儿灰烬,在手指间搓了搓,接着又闻了一下。最后他把剩下的灰土铲起来,装进一个小玻璃瓶中,塞好,放进上衣内袋。 他站起身问:“这具尸体怎么办?” 莱斯特雷德说:“皇宫会派他们的人来。” 我的朋友冲我点了点头,接着我们三人便走出了房门。他叹了口气,说:“莱斯特雷德。你对雷切尔小姐的寻找很可能徒劳无功。Rache是个德文单词。它的意思是复仇。查查你的字典,那里会列出别的意思。” 我们走下楼梯,来到马路上。“今早之前你从没见过皇室成员,对吗?”我摇了摇头,他继续说,“嗯,如果你没有准备的话,那景象会让人惊骇不已。哦,怎么了,我的好伙计——你在颤抖!” “请原谅,我一会儿就能恢复。” “你觉得走一走是否更好?”他问道,我对此表示赞同,并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走一走的话,我可能就要开始尖叫了。 “那么,向西。”我的朋友指着宫殿高耸的黑塔说道。我们向那里走了过去。 “那么,”过了一会儿,我的朋友说,“你从未亲眼见过任何欧洲的皇室成员?” “对。”我说。 “我保证你会见到的,”他对我说,“而且,这次不再是尸体。我是说,马上。” “我亲爱的朋友,是什么让你确信……?” 他指着一辆马车作为回答——涂成黑色,在我们前头五十码远。一个戴黑色高帽、身穿厚大衣的人站在旁边,打开门,安静地等待着。车门上,有一个金漆绘制着的徽章,不列颠每个孩童都异常熟悉的肩徽。 “真是盛情难却啊。”我的朋友说,他把自己的帽子摘下来,递给那个男仆。我相信他肯定是微笑着爬进那盒子一样的车厢,舒适地靠在软皮座垫上。 在去往皇宫的路上,我试图与他交谈,但他把手指放在唇上,示意安静;接着就闭上眼,仿佛陷入沉思。而我,则开始努力回忆自己所知的日耳曼皇室成员,但除了想起女王的配偶阿尔伯特王子是日耳曼人之外,一无所获。 我把手伸进口袋,拿出一把硬币,有棕色和银色的,也有黑色和铜绿色的。我盯着印在所有硬币上的女王头像,感到骄傲的爱国之心和赤裸裸的恐惧感交织在一起。我对自己说,你曾是一名军人,一个与恐惧无缘的人——我还记得,这曾是事实。有一瞬间,我想起自己过去长于射击——甚至,我愉快地想到,可以算是神枪手——但如今我的右手却如中风般颤抖不已,那些硬币跳动碰撞,叮当作响。我所能感到的,只有悔恨。
三 皇宫
经过长久等待,亨利·哲基尔博士[vi]终于宣布将他那世界知名的“哲基尔药粉”投入大众市场。让它不再为少数特权阶级所独享。释放你的内心!保持身心内外的洁净!太多的人,无论男女,饱受灵魂滞塞之苦!只要有“哲基尔药粉”,释放自我将变得快捷廉价!(香草味及原味曼秀雷敦[vii]配方均已加入此药)
女王的配偶阿尔伯特王子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,他发线后倾,留着一副令人印象深刻的八字胡,毫无疑问是个凡夫俗子。他在走廊遇见我们,便冲我的朋友和我点了点头,但并没有询问我们的姓名或是准备握手。 “女王非常桑心,”他说话带着口音。会把SH发成S的音:伤,桑。“弗朗兹是她最钟爱的人之一。她有很多甥侄,但只有弗朗兹能让她那么高兴。你们一定要找到对他犯下如此罪行的人。” “我将尽我所能。”我的朋友说。 “我读过你的论文,”阿尔伯特王子说,“是我跟他们说应该向你咨询的。希望我做的没错。” “我也一样。”我的朋友说。 接着,宏伟的大门打开了,我们被宣进黑暗之中,女王所在之地。 她被称作维多利亚[viii],是因为她在七百年前的战争中击败了我们;她也被称作格洛里亚娜,因为她荣耀尊崇;她被称作女王,因为人类的口舌无法呼出她的真名。她身形宏大,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大,盘踞在黑暗幽影中,凝视我们,一动不动。 则——必须擦——清。黑暗中传出话语。 “确实如此,陛下。”我的朋友说。 一个触手伸展开来指向我。丧——前。 我想要行走,但双腿却不听使唤。 我的朋友解救了我。他挽住我的手臂,扶我走向女王陛下。 汝不必惧怕。有能力。好助手。这就是我听到的。她的声音甜润低沉,夹杂着遥远的嗡鸣声。她的触肢展开伸直,碰触了我的肩膀。一瞬间,前所未有的痛苦席卷了我;但那只是一瞬间。紧接着舒适感取代了痛楚,充盈全身。我能感觉到肩部的肌肉舒展开来。这是自我从阿富汗回来后,第一次远离痛苦。 我的朋友走上前来。维多利亚女王对他讲着什么,但我却无法听到;我猜这大概就是史书中所写的“女王告谕”——直接用思想进行交谈。过了一会,他大声回答:“当然,陛下。我可以向您保证,昨晚在岸沟区您侄子的房间里还有两个人。这从脚印可以看出,虽然它们有些模糊,但却不会有错。”过了一会,他接着说:“是的,我明白……我相信如此……是的。” 当我们离开宫廷时,他未发一语。坐车回贝克街的路上也保持着沉默。 天色已晚。我不知道在宫廷里到底待了多长时间。 黑沉的雾气拂过街道,遮蔽天空。 等回到贝克街,从卧室的镜子中,我发现肩膀上本如雾色般死白的肌肤已被淡红的嫩肉取代了。我希望这不是我的臆想,也不是月光透过窗户留下的幻象。
四 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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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早就猜到他乔装打扮的本领必定出众,但还是吃惊不小。在之后的十天里,各色人等在我们贝克街的公寓里进进出出——一个垂老的中国人;一个年轻的浪荡子;一个身材肥胖的红发女人,不难猜出她之前是做什么生意的;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,脚肿得老高,被绷带裹成一团。他们每个人都径直走进我朋友的房间,接着(杂耍戏院的“快变艺术家”[xi]变戏法的时间),我的朋友就会从房中走出来。 这种时候他通常不太说话,而是宁愿放松一下,目视虚空,间或顺手抓起随便什么纸片作些笔记。我曾看过这些笔记,但说实话,完全无法理解。他将全部身心投入此案,我开始担心起他的健康来。直到有一天,在接近傍晚的时候,他穿着正常的衣装回到家里,神色轻松愉悦,并问我是否有兴趣一块去剧院。 “谁能拒绝这种邀请?”我回答道。 “那就赶快去拿你看戏用的望远镜,”他对我说,“我们要去德鲁里街。” 我本以为是看一场轻歌剧,或是类似的东西,结果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家名叫“皇家宫廷”的剧院门口。虽然它名字冠冕堂皇,但肯定是德鲁里街最糟糕的剧院——说实话,它甚至说不上是在德鲁里街,而是坐落在沙夫茨伯里街尽头,靠近圣贾尔斯贫民窟的地方。在朋友的建议下,我小心收好了自己的钱包,并学着他的样子,拿了一根结实的手杖。 等我们到包厢坐好(我从一个向观众贩卖水果的可爱小姑娘那买了三便士的橙子,在等待开幕前吃了起来),我的朋友悄声说:“你应该感到幸运,不用陪我去那些赌窝、妓院,或是疯人院——根据我的调查,弗朗兹王子也曾莅临过那里——不过那些地方,他都只去过一次。除了……” 这时,乐队开始演奏,舞台的帷幕渐渐升起,我的朋友便止住了话头。平心而论,这是一场相当不错的演出:一共包括三部独幕剧。幕间还有滑稽歌手献唱。男主角身材高大,行动慵懒,倒有一副漂亮的嗓音;女主角端庄雅致,声音穿透整个剧院;那个丑角的饶舌歌也很有一套。 第一出是个老套的身份错位的喜剧:男主角一人饰两角儿,扮演两个从未谋面的双生子。他们容貌全无二致,却被一连串的偶然所捉弄,和同一位年轻女子订了婚——她竟以为自己只是和一个男子定下婚约。演员的角色不断变化时,舞台上的假门也开合不息,让观众目不暇接。 第二出戏,是个令人心碎神伤的悲剧,讲述了一个卖温室紫罗兰的孤女在雪夜冻饿而死的故事。最终,她的祖母认出她就是十年前被强盗掳走的婴儿,但为时已晚,这个冻僵的小天使就这样吐出生命的最后一息。我必须承认,自己不止一次用亚麻手绢拭去泪水。 最后的压轴戏是一出激动人心的历史剧:距今七百年前的故事。整个剧团的演员扮演一个海边渔村的居民。他们看到幻影自远方海面升起。英雄欢欣雀跃地向村民宣布,如预言所示,古圣者已然到来;自利耶之城,自幽暗的卡考萨城,自朗戈之原[xii],自这些他们沉睡、等待、度过漫长死亡光阴的地方,回到我们的世界。那个丑角以为其他的村民吃了太多的馅饼,喝了太多淡啤酒,空想出这些幻影。还有一个身材健硕的绅士扮演了罗马诸神的祭司,他对村民说这些海中幻影是怪兽和恶魔,必须被毁灭。 在高潮部分,英雄用他的十字架把那个祭司抽打至死,然后就开始准备迎接“古圣”的降临。女英雄则开始吟唱婉转动人的圣歌。此时,在神奇的灯光特效下,我们仿佛看到“古圣”的身影掠过舞台后面的天空:不列颠女王本人,埃及黑尊者(他的身形和凡人差不多),接着是上古山羊,万众之父,华夏全境之帝,圣权沙皇,总统新大陆者,南极永冻地的白女士,以及其他诸王。每当一个巨影划过或是出现在舞台背景上,剧院里每个人的喉咙中,都情不自禁地吐出一个强音——“啊!”直到连空气都仿佛随之震动起来。月亮开始在背景天空中升起,到最高点时,最后一个神奇的特效出现了:古代传说中苍白泛黄的月亮,变成了今日夜空中舒适宜人的红宝石。 演员们在掌声和欢呼中鞠躬谢幕,最后幕布缓缓落下,演出终告结束。 “嗯,”我的朋友说,“你觉得如何?” “精彩,真是非常精彩!”我对他说,同时还在不停拍手,弄得掌心生疼。 “我的好伙计,”他笑着说,“让我们到后台去。” 我们走出剧院,经旁边的一道小巷,来到后台门前。那里有一位瘦小的女子正在织什么东西,她的脸上长了个粉瘤。看过我朋友递上的名片,她将我们带进房子,上楼来到一间窄小的公用换衣间。 油灯和蜡烛熏灼着镜子,一群男女正在屋里卸妆换衣,完全无视男女之别。我把自己的视线移开,但我的朋友似乎不为所动。“我可以和弗尼特先生谈谈吗?”他大声问道。 一个年轻女子指了指房间尽头。她曾在第一出戏中扮演女主角最好的朋友,而在最后的戏里则演一个酒吧老板的漂亮女儿。“雪利!雪利·弗尼特!”她喊道。 一名青年男子站了起来,他身材瘦削,此时看来,倒不如刚才在舞台灯光下那么有古典美。他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们,说:“我想我还未能有荣幸……” “我的名字是亨利·坎伯利,”我的朋友用低沉的喉音说,“你应该听说过我。” “我必须承认,还未能有此殊荣。”弗尼特说。 我的朋友将一张精致的凸纹名片递给这名演员。 他看着名片,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。“戏剧经纪人?从新大陆来的?天啊,天啊。那这位……?”他看着我问道。 “这是我的一个朋友,赛巴斯蒂安先生。他不是干我们这行的。” 我嘀咕了几句“演出非常成功”之类的场面话,并和他握了握手。 我的朋友问:“你去过新大陆吗?” “我还没有这个荣幸,”弗尼特承认道,“尽管这一直是我最大的心愿。” “很好,”我的朋友用新大陆人那种不拘小节的轻快口吻说,“也许你就要实现这个愿望了。你们最后这场戏,非常好。我之前还从没见过这么出色的剧目。这是你写的吗?” “天啊,当然不是。剧作家是我的一位好朋友。不过是我设计了那些奇妙的光影特效。如今,您不会在舞台上看到比这更好的了。” “你能告诉我剧作者的名字吗?也许我应该和他直接谈谈,你的这位朋友。” 弗尼特摇了摇头说:“我恐怕这不大可能。他是个有高尚职业的人,并不想把自己和舞台剧的牵连公之于众。” “我明白,”我的朋友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烟斗,叼在嘴里,接着拍了拍衣袋。“很抱歉,”他说,“看来我是忘了拿烟草袋了。” “我抽烈性粗烟丝,”弗尼特说,“如果您不介意……” “当然不!”我的朋友热切地叫道,“怎么会呢?我自己也抽一种烈性粗烟丝。”他把弗尼特的烟丝塞到自己的烟斗里,接着两人就开始吞云吐雾起来。我的朋友开始向他描绘演出前景:他需要一个剧目,用来在新大陆的各个城市中巡回上演,从曼哈顿岛直到大陆最南端;第一幕将是我们刚刚看到的最后那场戏,接下来也许应该讲述古圣者统治凡人和那些过去的神祇的故事,也可以讲讲如果人们失去皇室家族的庇荫将会怎样——一个野蛮黑暗的世界。“你那位神秘的朋友将是这出戏的作者,这个故事到底该怎么讲都要由他来决断,”我的朋友继续说,“我们的戏应该由他创作。但我可以向你保证,观众之多将远远超出你的想象,门票收入也会相当丰厚。让我们先算做五五分成吧!” “这太令人兴奋了!”弗尼特说,“我希望这可别是什么烟熏出来的幻梦啊!” “不,先生,不会的!”我的朋友吸着自己的烟斗,被他的笑话逗得笑了起来。“明天早餐过后请到我在贝克街的办公室来,就定在十点吧,带上你的作家朋友。我会起草好合同,恭候你们光临。” 这位演员站上他的椅子,拍拍手让众人安静下来。“剧团的各位女士们、先生们,我要宣布一件事,”他大声说着,洪亮的声音在房间里萦绕共鸣,“这位绅士名叫亨利·坎伯利,是剧团经纪人,他计划带我们越过大西洋,去追寻名誉和财富。” 一阵欢呼响起,那个丑角说:“哦,我们终于要摆脱腌鱼和泡菜了。”整个剧团的人都哄笑起来。 我们在众人的欢笑声中走出剧院,来到雾气笼罩的街道上。 “我的好伙计,”我说,“这到底……” “别说话,”我的朋友说,“这座城市里耳目众多啊。” 我们招来一辆马车,爬进车厢,沿着查理十字街颠簸而去,两人都没有说话。 接着,在开口前,我的朋友将烟斗从嘴里拿出,把烟钵里还未燃尽的烟丝倒进一个小锡罐中。他安好盖子,把它放回自己的衣袋。 “好了,”他说,“我可以用人格保证,我们算是找到那个‘高个儿’了。接下来,就只能期待那个‘瘸医生’的贪婪或好奇心足够强烈,能在明天早上把他带到我们面前。” “瘸医生?” 我的朋友哼了一声,说:“这是我给他起的诨号。这很明显,从鞋印和其他很多地方都能看出,当我检查王子尸体时,就知道那晚房间里曾有过两个人:一个高个儿——如果没猜错的话,此人我们刚刚见过——另一个身材矮些,还有点瘸,就是他用专业手法把王子解剖的,这说明他学过医术。” “医生?” “没错。我很遗憾这是真的,根据我的经验,一名医生如果成为罪犯,将比最残暴的凶徒更阴狠,更黑暗。休斯顿、酸浴人,还有坎贝尔——就是他把伊令城[xiii]放上普洛克鲁斯忒之床[xiv]……”在我们剩下的旅程中他的心情一直低沉悒郁。 马车在街边停下。“一先令十便士。”车夫说道。我的朋友扔 |